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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2016年,陕西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000余件,为34600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9亿元,法律援助工作连续六年被陕西省政府列入民生工程。陕西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支持与帮助,律师鲁力量、李小峰正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
2月15日,记者从陕西省律师协会得知,陕西海普瑞诚律师事务所有两名优秀律师,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为一对母子提供法律援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受援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事情发生在28年前。1989年3月21日,秦某在某中学教室和同学张某玩耍时,同班同学傅某以秦某撞到自己桌子为由,与秦某发生争执,纠缠之中,傅某突然用藏在书包里的刀在秦某头部砍了一刀。经医院诊断秦某伤情为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之后,双方家属协商达成协议:“由傅某的父母每月支付秦某100元,以后随物价上涨可增至1800元。”2005年,秦某被西安市残联认定为智障二级伤残,而傅某一家已在十年前搬家,不知踪影。
2008年,因无力抚养秦某,秦母代表秦某将傅某、傅某的父母、某中学起诉至法院。法院审查后,以秦某主张权益已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面对行动不便、智力缺陷的儿子,上了年纪的秦母一筹莫展。最困难的时候,法律援助律师鲁力量、李小峰向这对母子伸出了援助之手。
2009年,律师鲁力量、李小峰接手此案后,第一个难题就是无法联系上傅某,上诉状无法向其送达,致使二审程序不能正常进行。援助律师通过公安局查询、走访当事人同学等方式,多方打听傅某下落,无果。为了不影响案件的进行,律师积极与主办法官沟通,说服主办法官同意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解决了上诉状送达问题。
第二个难题就是诉讼时效问题。援助律师考虑到本案之前曾因时效问题而败诉,为了说明秦某的诉讼时效存在中止、中断事由,援助律师到医院调查秦某病例资料,到派出所调取当年的报案记录,通过电信局查找当年的通话记录等,收集到一定的证据。
二审开庭,两位援助律师就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法理说明,据理力争。二审合议庭评审后,认定雁塔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将该案发回重审。2014年,雁塔法院重审法庭经评议,判决傅某及其父母向秦某赔偿720872.46元,判决某中学向秦某支付315166.77元。
傅某夫妇、某中学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5年10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傅某及其父母向秦某赔偿617033.5元,判决某中学向秦某支付415355.6元,最大程度地维护了秦某的合法权益。秦某和年迈的母亲终于等来了迟到的赔偿。
对于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作为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家长,一定要通过法律积极维权,对于自身维权有障碍的家庭,可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士进行维权。如果自己家庭经济困难,那就去找法律援助,切不可草率处之。本报记者 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