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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第三集:1994年 分税制改革,土地与财政
改革开放初期,
变革的动力是从
土地
里迸发出来。
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在
农村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小岗生产队社员签字
安徽省风阳县小岗生产队社员在20 世纪70 年代末签订的一份契约:
“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上交和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
取得成效后,在
城市
,各地政府
财政实行大包干的政策
,“
交足中央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
1979年广东财政大包干
这一政策的好处在于可以充分调动各省的积极性,尤其是搞经济特区的沿海省份,使得沿海地区的经济迅速发展。
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变迁
但是也造成了中央税收汲取能力大幅下降,收支不平衡状况愈发严重。
中央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从1979年的28.4%
降到
1993年的
12.6%
,中央财政在全国财政的比重从46.8%降到31.6%。
第一财经:财政收入占GDP比重
财政大包干
还埋下两重更深层次的隐患:
一是财政收入大部留在地方,上缴中央的过少,使得中央财政拮据,无法有效的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
二是这种政策让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和发展差距急速扩大,沿海省份富得流油,而中西部省份则依然贫穷,在中央缺乏财力进行转移性支付的前提下,地区间的差异无疑是扩大了,这十分不利于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团结。
1993年11月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明确要求进行
财税体制改革
,
即实行分税制改革
。
中共十届三中全会
1993年12月15日,
国务院
发布了
《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并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国务院发布分税制改革文件
在分税制改革方案中,
中央将税源稳定、税基广、易征收的税种大部分上划,消费税、关税划为中央固定收入,企业所得税按纳税人隶属关系分别划归中央和地方;
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75∶25的比例分成
。
以分税制取代财政大包干制,目的就是改变中央政府在收入分配上的被动局面。
为了说服各省,朱总理在随后的两个多月里,奔波全国,一一协调,其间有很多拉锯、妥协。
朱镕基总理
他第一站去得就是在财政大包干制度下得益最多的广东省,自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分税制改革后的国税局和地税局
朱总理成功的说服了广东省,作为“代价”,他同意将
土地出让收入部分归于地方政府
,这为日后的“土地财政”埋下了伏笔。
2005年,全国地方财政收入
1.44万亿
元,而同年,作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
土地出让金收入高达5500亿元
,约占1/3;
2001-201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情况
经过15年之后,到
202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8.41万亿元
,同比增长15.9%。
占全国财政收入(18.28万亿)的46%
,
占地方财政收入(10.01万亿)的84.03%
。
202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8.4万亿
不断高涨的城市土地和房产价格,
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庞大的税收
,用于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建立起庞大的市场经济体系。
中国高铁
换句话说,过去三十多年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其中一部分,就是通过房地产,将城镇居民手中的庞大的储蓄转化为消费和投资,创造了“中国模式”。
取代旧基建的“新基建”